內蒙古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偏差都是黨中央幫助糾正的
發布時間:2024-01-31 12:51:52 作者:包頭熱力
大海航行靠舵手,萬物生長靠太陽。內蒙古自治區成立以來,每當工作中出現重大偏差時,黨中央都會及時給予指導,幫助我們把脈定向、糾偏正向,而且每一次改正改進后內蒙古的工作都實現了新的重大進步。回過頭看,如果沒有黨中央的指導和幫助,內蒙古一路走來不知會遭受多少挫折和損失,不知會走多少彎路、背上多么沉重的包袱。
一、糾正農業區土地改革中
“左”的偏差
1947年11月,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和內蒙古自治政府開始在內蒙古解放區農村開展土地改革工作。在土地改革的初期,由于沒有先例可循,對內蒙古農村社會經濟特殊情況研究不夠,對反映在土地問題上復雜的階級關系、民族關系把握不準,尤其是對蒙古族農民經營農業的實際情況缺乏充分的認識,自治區各地的土改工作不同程度出現了“左”的偏差。主要表現為:沒有統一的階級劃分標準,錯劃了部分農民的成分,擴大了打擊面,中農的利益普遍受到侵害這種“左”的偏差,嚴重妨礙了土地改革工作的健康發展挫傷了群眾的積極性,給革命斗爭帶來了消極影響。
中共中央敏銳察覺到包括內蒙古解放區在內的各新解放區土改工作中出現的偏差,要求各地要堅決執行中共中央制定的土地改革總路線和總政策,即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1948年2月6日和2月9日,中共中央就土改糾偏分別發出《中共中央關于修改經營地主與富農界限的規定給東北局的指示》和《中共中央關于立即糾正土地改革打擊面過大給東北局的指示》,對土改工作政策、策略進行糾正、調整和完善。在市共中央和東北局的領導下,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貫徹務實黨中央指示精神,對土地改革運動開展以來取得的經驗教洲進行了總結,在內蒙古解放區農村普遍進行土改復查紅信工作,糾正了部分錯劃成分的問題,嚴格以剝削量劃分階級補償錯劃成分中農的損失,經濟上保證其正當利益,政治上乘收中農參政;給土地、財產被平分的部分地主、富農留必要的生產和生活資料;補償被錯誤對待的工商業;對一切過火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將土地改革運動置于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之下。
在中共中央、東北局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內蒙古及時糾正農業區土改工作的一些錯誤做法,使解放區農村土地改革運動得以有計劃、有步驟地沿著正確軌道發展。通過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內蒙古解放區的農村封建地主階級土地所有制被廢除,廣大無地和少地的農民群眾分得了土地、房屋等生產生活資料,據不完全統計,僅興安盟和納文慕仁盟9個旗的蒙漢農民共得到296.7萬畝土地、15.6萬余頭(只)耕備、6.5萬余間房屋。擺脫了封建剝削和壓迫的農民揚眉吐氣,進發出了前所未有的熱情和干勁,促使內蒙古解放區農業生產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二、糾正牧業區民主改革中
“左”的偏差
1947年11月,牧業區民主改革之初,由于對實際情況調查研究不夠,沒有很好地掌握方針政策,沒有清楚地認識到牧業區經濟的特殊性,忽視牧業經濟特點和蒙古族傳統牧業習慣,內蒙古一些地區盲目照搬農業區土改工作的做法,提出了“牧者有其畜”“徹底消滅封建”等一些“左”的口號,根據占有牲畜、財產的數量在牧民中劃分了階級,出現了錯劃現象,部分基本群眾被劃為牧主、富牧。對牧主的牲畜和其他財產采取了一律沒收并平均分配的辦法,有些地區在發動對牧主的斗爭時也出現了一些過激現象。由于采取了不切實際的“左”的做法,牧業區出現了畜群結構被破壞的問題,還出現了不正常的宰殺、轉移、出賣牲畜等問題,很多牧業區的牲畜數量急劇下降,牧業經濟遭受了嚴重損失。
針對這一情況,中共中央東北局高度重視,對內蒙古牧業區民主改革工作作出一系列指示,要求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負責同志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處理問題要慎重、工作要踏實,必須團結蒙古族的大多數,必須采取慎重緩進的方針;要求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趕快派人去檢查牧業區出現的問題。東北局指出,《中國土地法大綱》精神可用,但要從內蒙古地區的具體情況出發,斗爭形式不能照搬,政策要好好掌握,不慎重可能造成失敗。
根據中共中央東北局的指示精神,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開始著手糾偏。1948年3月,興安盟地區群眾工作團團長會議召開,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內蒙古自治政府主要領導人參加會議。會議聽取了工作團的匯報,總結了各地發生“左”的偏向的教訓,初步確定了穩定形勢、恢復和發展畜牧業生產的基本方針,提出在牧業區不采取農業區土地改革方式,對一般牧主不斗,對牧主的部分財產不分,以提高牧民勞動所得的方法保障廣大貧苦牧民的利益。會后,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和內蒙古自治政府向各盟發出指示,要求立即撤回部分工作團和工作隊,停止斗爭牧主、平分牲畜和其他過火行為、使牧業區民主改革中“左”的偏向逐步得到了遏制。
1948年6月23日,中共中央東北局在《東北局關于執行中共中央一九四八年土改和整黨工作指示的情況與計劃》中明確指出,“蒙區今后中心問題,是要教育干部懂得民族政策,以及培養蒙古新的干部,懂得區別不同地區(農業、半農半牧、純牧)的不同政策,懂得在蒙區必須采取慎重緩進方針,只能實行逐步的民主改革。現正準備召開干部會議,批判與糾正偏向,以便今后以全力轉入恢復與發展畜牧和農業生產工作”。1948年7月5日,《中其中央對東北局關于執行中共中央一九四八年土改和整黨工作指示的情況與計劃的批示》中明確指出:“六月二十三日報告悉。同意你們關于執行中央一九四八年土改與整黨指示的計劃及對冀察熱遼和內蒙地區所采取的工作方針。”
1948年7月,中共中央東北局在哈爾濱召開了內蒙古干部會議,圍繞牧業區的民主改革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部分地區黨的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在會上匯報了工作情況,對“左”的偏向進行了檢討。會議通過對牧業經濟發展歷史和實際特點的分析,進一步明確了民主改革的任務和步驟。7月30日烏蘭夫作了報告,肯定了牧業區民主改革的成績,同時也指出了改革過程中存在的錯誤:“沒有清楚地認識到游牧經濟的特殊性與游牧區群眾的覺悟程度,提出了一九四八年在游牧區消滅封建的方針,這是錯誤的,助長了下面工作中‘左’的傾向。至于有些游牧區平分牲畜,破壞了牧區經濟基礎,則更是錯誤的。”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烏蘭夫提出要在農業區、牧業區和半農半牧區采取不同的改革方針和政策。烏蘭夫指出,今后牧業區民主改革的方針政策是:“廢除封建特權,適當提高牧工工資,改善放牧制度。在牧民與牧主兩利的前提下,有步驟地發展畜牧業,改善牧民生活。”“罪大惡極的蒙奸惡霸,經盟以上政府批準,可以沒收其牲畜、財產由政府處理,一般大牧主一律不斗不分。”“實行民主改革,有步驟地建立民主政權,發展游牧區經濟。”這是對“三不兩利”政策第一次比較系統全面的表述。內蒙古干部會議后,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發出指示,要求從事牧業區工作的干部認真調查研究牧業區的階級狀況經濟特點等,切實貫徹“三不兩利”政策,制定適合實際情況的具體辦法,糾正錯誤,推動牧業經濟的恢復與發展。“三不兩利”作為牧業區民主改革的基本政策,為內蒙古牧業區的民主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據,使牧業區的民主改革逐步走上了健康發展的軌道。在不斷深入的牧業區民主改革實踐中,“三不兩利”政策也不斷發展完善,逐步形成了以“牧場公有、放牧自由”“不斗不分、不劃階級”“牧工牧主兩利”為主要內容的基本政策。“牧場公有、放牧自由”是“三不兩利”政策的基本內容,打破了數百年來王公貴族和牧主霸占大面積優良牧場的封建特權,使牧民有了在劃定區域內自由放牧的權利,進而使廣大牧民群眾擺脫了封建生產關系的壓追和束縛:“不斗不分、不劃階級”和“牧工牧主兩利”則以一種比較特殊的和緩方式打破了牧業區落后的生產關系既限制了牧主的封建剝削,又提高了牧工的收入、改善了牧工的生活,同時也適當地照顧了牧主的利益,調動了牧工和牧主雙方的生產積極性。
在“三不兩利”政策指引下,各盟、旗從本地實際情況出發對舊的牧業生產關系進行了變革,普遍實行了新“蘇魯克”方式。牧主同牧民協商確定畜群經營的勞動報酬、收益分配標準等,地方人民政府進行監督,改變了過去由牧主單方面決定的狀況。新“蘇魯克”方式的實行大大減輕了牧主對牧民的剝削,提高了牧民的勞動報酬,也保障了牧主的應得利益,受到了牧業區各階層的廣泛擁護。隨著民主改革的推進,封建特權逐步被廢除,廣大牧民特別是貧苦牧民逐步擺脫了封建剝削壓迫,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都獲得了解放,生活逐步改善,進而迸發出巨大的革命熱情和生產積極性。這就極大解放了被禁錮的社會生產力,使牧業經濟得到了顯著恢復和發展。在中共中央東北局的正確領導下,內蒙古有序推進“三不兩利”政策的落實,保證了牧區民主改革的順利平穩進行,充分調動了各階層的積極性,不僅為創建內蒙古自治區和支援解放戰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為全國其他牧業區開展民主改革提供了重要示范和寶貴經驗。
三、糾正冤假錯案
“文化大革命”期間,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在內蒙古進行了大量禍國殃民的罪惡活動,制造了“烏蘭夫反黨叛國集團”“內蒙古二月逆流”“新內人黨”等冤假錯案,大批干部、群眾蒙受了不白之冤,黨和政府的工作、社會秩序與民族團結遭到巨大破壞,給內蒙古的各項事業造成嚴重損失。
粉碎“四人幫”后,按照黨中央部署,內蒙古開展了平反冤假錯案工作。1978年4月20日,黨中央聽取關于內蒙古落實政策情況和問題的匯報,作出徹底推倒“新內人黨”歷史錯案的重要批示,要求各地統一思想、統一政策、共同解決好“新內人黨”的遺留問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嚴格落實黨中央“四·二〇”批示精神,于7月7日召開直屬機關干部職工大會,徹底為“新內人黨”歷史錯案平反昭雪。1979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向黨中央作了《關于徹底推倒“烏蘭夫反黨叛國集團”和“內蒙古二月逆流”冤假錯案的請示報告》。1月21日,黨中央即批準了這一報告,要求徹底推倒這兩大冤假錯案,為受害的同志平反昭雪、恢復名譽,并全面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前內蒙古自治區的革命和建設成就還為內蒙古各項生產建設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
根據黨中央批示精神,內蒙古自治區黨委于1979年1月23日召開全區有線廣播大會,會議鄭重宣布:“文化大革命以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制造了一系列冤假錯案,在內蒙古涉及全區、影響最大、危害最深的就是“烏蘭夫反黨歉國集團”“內蒙古二月逆流”和“新內人黨”這三大冤假錯案它從根本上顛倒了內蒙古的歷史是非,應子徹底平反昭雪。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對“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冤假錯案及“文化大革命”前“左”的錯誤下發生的歷史錯案一一進行甄別平反,實事求是落實黨的干部政策、民族政策、統戰政策、知識分子政策、農村牧區經濟政策,極大地調動了各族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彌補了“左”的錯誤帶給全區各族人民的物質損失,醫治了精神創傷,鞏固和發展了內蒙古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得到全區各族人民的擁護,內蒙古各項事業重新走上正軌,迎來了改革開放的歷史大潮。
四、糾正民族工作領域的偏差
2020年,內蒙古在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過程中發生了一些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高度重視,及時幫助我們糾偏正向。
2021年3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強調,“文化認同是最深層次的認同,是民族團結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要認真做好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幫助全區各族干部群眾深刻認識到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的重大意義。思想認識深刻,行動才能堅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深刻反思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教訓,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全區大力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在此基礎上,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全面對標對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查找和糾正民族工作中不符合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偏差,進一步澄清模糊認識、糾正錯誤認識、統一思想認識,按照堅持正確的、調整過時的原則,堅決糾治突出和強化民族差異性忽視和弱化中華民族共同性的問題和做法,修訂出臺《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等一系列民族領域的政策法規,組織開展一系列民族團結進步教育活動,研究推出一系列加強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務實舉措,廣泛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動全區民族團結進步大局得到持續鞏固,形成全區各族人民更加珍視大團結的良好局面。